成都服务公司注册分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事项编码 | 0100320000110000000000000021338100 | 实施机关 | 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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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工商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咨询电话 | (010)11616611 |
预约服务 | 无 | 监督电话 | (010)1161661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服务形式 | 窗口服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服务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3层B区1-20号窗口 |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以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服务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登记进度查询地址:http://wsdj.baic.gov.cn/。手机用户可以通过http://wsdj.baic.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查询网上登记服务进程。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物流快递 | 是 |
网上支付 | 否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级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市级部门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市区) | 行使内容 | 一般情况下应到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应到市工商局服务营业执照: 1.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市商务委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4.外国投资者举办的投资性公司;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
服务方式 | 自办件 | 申报途径 | 网上申报 |
服务环节 | 服务步骤 | 服务时限 | 审查标准 | 服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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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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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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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一、预先核准名称的情况下 | |||||||
(一) | |||||||
1、 | |||||||
(1) |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空表下载 | ||
(二)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 | |||||||
1、 | |||||||
(1) | 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
(2)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纸质 | 加盖公章 | ||
(三)商标注册人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名称字号 | |||||||
1、 | |||||||
(1) | 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
2、 | |||||||
(1) | 商标注册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正本1份 | 纸质 | 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 | ||
3、 | |||||||
(1) | 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材料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
4、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 | |||||||
(1) | 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
5、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 | |||||||
(1) |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说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并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 | ||
6、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 | |||||||
(1)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
7、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 | |||||||
(1) |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
8、申请集团名称 | |||||||
(1) |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空表下载 | 企业法人可以在行业用语后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母公司;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记载;企业集团名称应与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集团母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bj.gsxt.gov.cn或http://wsnj.baic.gov.cn/nb)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母公司(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企业)或经母公司(企业)授权的参股公司(企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集团简称。 | |
二、调整相关信息提交提交原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 | |||||||
(1) | 已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纸质 | 空表下载 | ||
(2)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纸质 | 企业原来的 | ||
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申请人自备 | 正本1份 | 纸质 | 企业原来的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从事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科技、文化、商务服务、体育等行业的内、外资公司,可以在网上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上登记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名称数据库,您可根据公布的名称查重规则自行检索并自主确定企业名称。申报通过的名称可以不领取名称预查通知书,直接用于申办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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